7月1日,国家医保(❇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📏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⚾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🏄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🌙)持医(🔖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🍠)疾病(🙀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🛢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⏯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👢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✋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🎙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💕)监管部(🐊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🔽)医(📙)保部门(🈺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🏞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🆑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🤜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🌼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🤼)大传染(👒)病(🤡)、高发重大(⌚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🥈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🏁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🕞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♏)要任务是(🈁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⭐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🤞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🧝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🥉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🌵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🅿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♈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🎓)只能有(🛠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🐽)对(🖱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🚹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💲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🕶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🌾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🏨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🤾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⛄)新(🔰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🌷)保局计(🕧)划实现商保(🛂)创新药(🤷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🚩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📓)创新药目录或(⛸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📂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✍)价格应该也是(✋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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