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📸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🎄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🕘)——“研(⛲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🥓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🆕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🏅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👖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🔁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🐴)资基金(😲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😜)资本。 另(⏯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📗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👕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🕙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🕥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🙇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📧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🕗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🥣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😃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✅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👞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✒)或设立临时采(🚹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🌴)权(🤱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⏱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🏺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🥇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📚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✳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🙉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🧗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👗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😘)下(📧)称商(🕎)保创新药目录(🔵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🦌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😎)。 (🥪) 在发布会(🅰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🚣)层次用药保(🎌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🌽)明确(🏓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🏒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🎢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🎺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🤐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🛅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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