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👏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👎)施》(以下(💲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🐨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😆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🤦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⤴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😉)出“支持医保(💨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⚫)统一的医保(🌆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🐓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🙎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🍵)创新效率。 (🕜)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🧀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🅱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🐓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🧦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🐜)可围绕药品目(👀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🔠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🚼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🌭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🏃)物(🎠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🐿)病、(🌜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👷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⚪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⬇)医疗机构(🕓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🐥),根据(🍇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💙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💡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🎛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🚐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🧜)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🗃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😏)录。在坚持“保(🔨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🚴)公共卫生(😢)事(✉)件等特殊情况必(⤵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🏅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🏬)。 另外,此次文(🌜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🍿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🛷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🍼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📌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🐻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🥘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📬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😒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📙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🍺)以用的是推荐(🚥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