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♊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🤘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👹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🚌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🧕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👓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👕) 在资金(👻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📫)保险扩大创新药(👄)投资规(🚽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🍉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🔰)发提(🐋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🛫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🏺)策指导(🥤)。医保(🍸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🚞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💆)支付范围等(🐧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🍖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🎴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🔮)研发相关(🛎)任(🏗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🐰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🚴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📦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🤽)医疗机构于(👿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🏇)道,保障临床诊(😪)疗需求(🥙)和患者合理用药(✳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🏕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🕗)等为由影响创新(🚂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🍉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✋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🌰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🤨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🚼)门研究临(🐜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🥋)康保险(🅱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🎼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🎃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🗯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🚌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🆔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👴)本(🕕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🌀)创新药(📡)目录与(🔬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🦆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🤠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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