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🔲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🎀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🐾)件都一(👈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🧒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👭)保信息平台,做好(⬜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🤡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🍞)、科研院所、(🐪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🕛)研(💫)发(📼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😋)励商业(🚂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☔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🙀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⏪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🍍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💾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🐕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♏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🎂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🐏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🈁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🛂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🌗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🥫)更新公布(🥇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🔥),根据需(🌘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👍)药目录数量、药(👧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🧞)保创新药(📏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🧠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😢)药纳入(🌫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🚺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🐸)临时纳入医(🚎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🗒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🍾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📂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🍂)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🚿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⛎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🔲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✝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😒)是市(🎀)场行为(😯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👘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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