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📙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💋)《支持(🎡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😾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🐘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💑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🕸)好疾病谱、临床(🍰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🙇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😌)理确定研(🍳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🎬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🎙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🔔)获得国家药品(👼)监管部门受理(🤟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🈳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🍽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👕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🐪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🌽)、高发重大慢性(🛀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🕳)重点领域,推动(🐬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☝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😡)《若(🥨)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🙌)励医(👎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🚎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👮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🏤)疗需求和患(🌏)者合理用(🕑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🏉)为由影响创新药(👝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🏹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🛬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📲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👜)新药目录)。重(🏸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🥎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🧥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✳)录将明确基本(✝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🥘)同步调整,程(📀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🍠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🚔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👥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🏯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🎮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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