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🛺)的(👉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🌷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📣)给出解决措(🏋)施。 《若(🏰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🌸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😼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🌑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🦎)、科研院所、医(🕔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🚷)向、(👫)布局研发(🏚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🏏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❕)请(🏑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👭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🌥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Ⓜ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🚯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📸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🙏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🍍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🧢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🥧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🧠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📈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⏳)药占比等为由(💔)影响创新(📫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🏍)新药目录内(🧕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😪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🧀)优化(🌯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📬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🎐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🙈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😞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🚒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🎍)患者获益显(🛫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👰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🚀)体系的第一(💂)步。该目录将(🥖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🚇)受力的(⬆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🕙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😰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🌹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🔫)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🐞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🏕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🙌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🌶)用(🙊)的(🏼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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