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🔅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🕌)发展困境——(👛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🖐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🚪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🏅)据(🌶)用于创新药(🤹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🗡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🛢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➰)研发提供稳定(🐎)的长期投资,培育(✒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🛵)获得国家(🍡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🕵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🖌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🕳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🐶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🤑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⏭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❗)发布会上(🤢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👉)。 (✡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😸)疗机构于(🚶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👕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💅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🤳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🧚)录内谈判药品和(🚺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🤱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🔸)有两个规格的(🎄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🤽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🐶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🚇)围的可(✅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😲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🚳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🛷)示,“商保创(🛸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👳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🛑)表示,“国家医(🥩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👐)录与医(📢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🚿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⬜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🚤)这里,所以用(🥋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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