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🍥)称《若(🛄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🏤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🍚)持(🎨)医保数据(🏏)用(💉)于创(🏐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🈹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👦)康保险(🛐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😌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🌊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🔦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🔧),文件提出,上(🍼)市申(❇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💺)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🎤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✖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♋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🕋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🐮)常卡在医院“进(😼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🍙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🌊)1日(🤞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👓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🌸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❌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📵)药(👲)目录数量、药占(🎉)比等为由影(🐄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🥩)录内谈判药(🤸)品和商(🍲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🖕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🤫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🤱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🍏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🚛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🔍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🙋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🏞)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🤢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🧜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📞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😜)新药目录(🈁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😔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🙇)边界,为(👭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🆑)高价值(⏮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🌐)进(😝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🦀)品目录、商保创(🎹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⤴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🚑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🈴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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