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📼)》)对(🏟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🏌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🚃)决措(🍞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🆔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🌲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🤝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🦒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🔮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🌡)局研发管线,提(🔂)升创新(🛍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🆓)投资基金等(🔯)多(🎧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🉑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😖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🕥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🚁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🍬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🎄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🔲)调(🍥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🗳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📮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🤴)调整药品(🚻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🔌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⬇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🦉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🐫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🌓)只能有两个规格(🛤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🏸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🐥)条件的创(🚊)新药(🦄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🌿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🤭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🥐)场,国家(⏲)医保局医药服务(🍆)管理司司长(🐗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✨)药保障体系的(💬)第一步。该(✝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🎺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🚑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🙃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🏌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⛑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😀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💠)设计的时(👲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🚣)场的边界(🤮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