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🤬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🖲)干措施(🏰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🎬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⏩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👓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🍅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😣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📻)通过创新药投资(🚒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🔉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💾)部门与(🍐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🖱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🗜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⛹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🎇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🈂)善多部门联(🌃)动的支持机(🙃)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👯)了医保目录,创(🛹)新药也常(🚺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📳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🥈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🙇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🙃)录更新公(🔜)布后3个(🕗)月内召(🏰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🍰)调整药品配备(🎨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🥕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🌕)。 此外,不得以(🈷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🎭)创新药配备使(🅰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⬛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🎈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🦖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🈯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🐥)创新药(👿),可商有关(🌳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😧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🏔)益显著且(🧟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🍓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🛏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⛅)道。” 黄心宇(🐗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😮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✍)、商(🗃)保创新药目录或(🥃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♌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👆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🎯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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