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🙏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♏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🤼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😑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🎥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💴)司通过创新药(😪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⛵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⚓)资,培育(👒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⌛)新药,企业(🏉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🎩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⏩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👠)主(❔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🈺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🏵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🀄)物研发相(🔪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✒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⛵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🏎),首要任务是(🌀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🖇)医疗机构。 (🛰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🏷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🏳)合(🍤)理用药权益。 (😲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🕹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📶)影响创新药(🔼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🎰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✉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🏹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🍮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🦃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🐩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🆚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✊)者(🚁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🔤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🐒)司长黄(🚷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🗡)健(🐄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⛴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🌕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🐓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🌺)目录、(🔢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👷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🧖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🐆)品设计的(🖊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🏷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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