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🕗)委印(🦈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👁)的若干措施(🌬)》(以下简(🦁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🐺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🍫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🐲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📡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🕕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🎒)归(🏮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🏬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⛏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👷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🥢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🙇)模。鼓励商(📜)业健康保险公(👕)司通过(🧣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🕞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✈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🍱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🎃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💣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🌋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🚧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🌄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🍑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🍒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👣)者(🤰)合理用(🦖)药权益(😪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📇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🍟)品两规(🧒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⏬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🛷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🐑)保目录。应对重(🌏)大公(🍩)共卫(🏙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😮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🥪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🌛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😑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🚕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📚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😖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🖤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🈷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💑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🕋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🌃)品设计的(🔑)时候定位(🥌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😦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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