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👳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🙄)药高质(🧤)量发展(🍆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🖍)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🗳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🅱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🚃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🛺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🛹)来看,文件(🏒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👏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🔥)研发(🧞)需求的(💟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🌍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⬇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💈)件提出,鼓(🌥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🌪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🔚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🛁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🕳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🔤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✈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🚪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👌)机制。 此前(🗣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🕘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🚩)入医(🤭)疗机(🖕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📴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😩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🥋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🔚)录(🤘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🔤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🐇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👚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🤫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💵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🕘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🔐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🦅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🗳)局医药服(🍎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🏈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☕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🍘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🤕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👗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🐠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🍳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🚪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🔲)的(😰)时(🤧)候定位可能(🈵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🥤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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