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🗽)7月1日,国家医保(🎺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🛃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👂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🚱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🆕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🖇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📖),提升创新(🚔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🈹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⬇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🙆)方式(💡),为创新药(🚻)研发提供(📹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😴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🎬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🎙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🌀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🛺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👛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🛋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🈳)病、(🥢)儿童(📧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💅)域,推(😴)动(⛴)药物研发相关(🦇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🔥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🗂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🎸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🏎)上强调(🛡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📛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⛴)求和患者合(🙉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🗯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😯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🍟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😝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🚢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📝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📺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🕧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🤫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🏤)发(🍃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🏥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💝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💼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🔷)。” (♉)黄心宇进一(🛰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🤳)保目录同时申(🧀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🥒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💚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🤛)能不一样,这是(🤨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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