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🍵)简称(🚈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🐿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➗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🏇)一一给出解决(🔭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🏦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🚇)信息(💐)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🐈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🏜)据归(🤮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🗜)求的数据(🤗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🃏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🌟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🏔)药(😵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🕝)支持创新(⬛)药的耐心资本。 (⬆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🅰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🐭)同步申请医保部(😤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🚽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💌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🚱)点领域(🗯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🐐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✖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🥝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🗼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🚔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🕸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🌤)比等为由影(⛴)响创新药配(🍗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🌅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😬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🤵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🥦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📱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🌌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🦗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📕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🧞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🎊)医药服务管(💒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🍂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🐂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🌊)实现商保创新(🎠)药目录与(🎳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🏌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🖼)进入(📂)商保,并(🚕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👠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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