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🧟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🎭)药高质(🍔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🏪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⛪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🔨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🎚)“支持医保(📯)数据用(🔺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📨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❔)适配创新药(🔸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🚱)品,支持医(🆔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🍳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💋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🎍)商业健康保(😴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🥨)研(🎿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🍉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🦗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👃)点政策指导(🥙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🌘)科技重大专(👐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📤)病、(😙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👚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🌳)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🔯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🤬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🚼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🛤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🏎)整药品配备(🤳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🍼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⌛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📗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🍞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👧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🌺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🎍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🕯)文件中的一大(🦋)亮点是提出(😽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🐻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⚓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🌳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🦎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🔪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⛪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🛶)录与医保目(🤤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🐓)“强制”。国家(💅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🐀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🤫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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