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🏓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🔫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🕋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🚛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🚈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🏦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🏗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💰)信息平台,做好(🤰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🏈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🚵)院所、(🏫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🛃)升(🥣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🎋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❔)稳定的(✅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🌱)提出,上市申(💥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🔌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🤪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🦅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🌋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🦔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📣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🔚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💉)保目录(🚷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👋)1日在政(📟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🚻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🏳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⛩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👹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🥡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🌼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🍸)录内(🈷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🍐)品(👳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🥖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🍫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🍌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😠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🥡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😝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👎)药(🍁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⏳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💸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🥖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💇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🛺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🚷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🥉)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🗼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🎊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👪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🗯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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