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😴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🔍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🈳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🏜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🎫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🏦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🐽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😦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🦖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🎤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🚱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🥗)步申请医保部(💄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🕢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🚁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👉)罕(🕧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🛄)并完善多部门(🛰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🔫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☕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🎻)措施》提(🛣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➖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🔣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🏆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👜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🛐)用药(🌇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✌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🏣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🛀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🛫)商保创新(🚃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🕢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🆗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🎟)程序将符合条(🚮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🕘)是提出设立(🚛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🏸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🐍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🎴)保局医(💮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🚣)表(⛲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👴)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🆙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😤)划实现商保创(🔴)新药(⬆)目录与医(🐎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📯)调整,程序(📋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💳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🕵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🧞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🥨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💲)用(👔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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