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🚏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🏼)。中(🐚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🎋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🔀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🏈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🌼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🌄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🕕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🉐)件提出(🤙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🖼)新药投资规(😛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🤜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🕺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🍢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📈)部(⬜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🍡)录准(👛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🍭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💍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🎈)动药物(🌱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😱)录,创新(🤸)药(🙈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✈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🧗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🥔)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🍒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🤫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🕚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🎰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👯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🧦)药纳入医保目(🍰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💷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⛏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🤚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🚙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🍑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💕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📖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📧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🐾)新药提(🎠)供(🐫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🛐)保局计划实(🍉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👰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🔥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✔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🔟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🛀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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