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🦂)康(👯)委印(🧛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🈴)发展的若干措施(🍔)》(以下简(😍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🐓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🐙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🦆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🍄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🏹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🚰)业、(➕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🆘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➕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🔽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💣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⚡)绕药(🙍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🤭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📽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🏹)、高(🏛)发重大(🙆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😆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🏝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⏰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🎧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🌏)药事(🔤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🤼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🍾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🏓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🐻)优化基(🚡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🍔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🤜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✂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💉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🍸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🕔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🤪)医保局(💓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💨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🏾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🥉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🤾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🔥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🤓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🦆)负责人表(✳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🤽)定位可能(🥓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🐧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⤵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