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🦕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🦃)高质量发(🚲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👵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🥥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🏆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😟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🗯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🛡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😳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💹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🔰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💃)管部门(🦌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🌽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⏰)规格(🌤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🦔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🤚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🙉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🔼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🎱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⛔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🛏)了医保目录,创(⛳)新药也常(🍟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🍡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🔊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⬇)动创新(🔫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🚹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🌧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🔬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👵)序(🐙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🈁)生事(🔷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🥡)立“商业健(➰)康保险创新药品(🥄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🖼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🈶)体系(🗳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🐣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📎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🐘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✌)商保创新药目录(🙅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📻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☕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🌘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🛏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❗)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🚳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🐸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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