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🍐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👤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🧚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👧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💜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🥞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🏠)》首(🌖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🏝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🍺)的医保(🔴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🗄)定研(💢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👀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😽)件提出,鼓(🗑)励(⬛)商业(🔻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⤴)药投资规(❌)模。鼓励商业健(✉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🏁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⚽)请获得国家(⛷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🤫)医(😇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🎓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🍧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💜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🤸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🖖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🦇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😐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🆕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🚭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🔔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✏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🐞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🥏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🥪)。 另(🎦)外,此次文件中(🎺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🏳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🎒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🗻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🕝)新药提(🥞)供新(🌗)支付渠道(🔌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🥧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🐘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😧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🚕),商保创新(🎬)药(🍓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👓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🏀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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