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🧡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🚚)发布。中新健康(♊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😅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🔱)一给出解(🎍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🍩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🚦)到要(⛺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🕊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🥞)、医疗(👞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🥋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❤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🏤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✈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⛹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💀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⛳)药,企业可(🦒)同步申请(📘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🔟)与企业可围(🏷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🌊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🛠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🚧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♊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㊙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⛔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📰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♓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🍄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🛢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🤦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🏻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🈴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❇)对(🕛)重大公共卫(🦉)生事件等(🌞)特殊情况必需(🌨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😣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😕)外,此次文件(⏸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⛩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💋)系(🐬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💜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🛥)录与医保目录同(🌉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😓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🕗)保药品目录、商(☕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😽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💧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🧒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🐡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💏)边(🤯)界在这里,所(🛑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😦)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