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🌉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📶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👇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🏬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🔄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🏨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😮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🧟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🤼)金等多种方(🖍)式,为创新药研(🍦)发(🚋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🈶)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🔮)药的耐心资(🎏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🎻)获得国家药品监(🌚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🕸),企业可同步(📸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⏺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🖊)。 (😁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💿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🈴)医保(🤘)中心副主任王国(😒)栋1日在(😘)政(😔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🍽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🕉)定(👅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👦)内召开药(⏬)事会,根(♟)据(〽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🍸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🎈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♈)使用。医保目录(🏞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🦃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🐙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⛰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👮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🦖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😏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🆔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🎳)“商业健康(🐴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👼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⛲)围的创新药。 (🗻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🎃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🙎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🖇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🍯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🎱)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📖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🌉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🕞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⛺)行为,市场(🏸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⤵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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