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⛷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📂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❓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🆚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⛹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🌘)一的(😙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🚊)求(🐴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🐄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🐴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😼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🏾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🥛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🎿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🚀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📯)导(🀄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🔟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🛁)统筹推动创新(❕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🏳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🔛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🌺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😤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🔬)持机(🦆)制。 此前,即使(😎)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👽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😻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🚽)极进入医疗(🔖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💵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😸)内召(🎟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📔)道,保(❕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💵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🛫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🌬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💩)商有(🕎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🥎)录(🍭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🥍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🗞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🕴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🉑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🐆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🦔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🛫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🌨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👧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👩)责人表示,“因(🍮)为不(🧛)同(👘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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