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💁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🤪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❇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😗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🎺)研发”。具体(👮)来(🚁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🔡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😖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🤩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🥖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🥡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⚾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🎪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⛏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📨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🌄)录准入涉及的主(🤷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😭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🍭)常卡在医院(🛡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🛳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🦎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🕣)录(😺)更新公布后(📦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🤝)求和(🦒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🥨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🐭)两个规格的(🚛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🚋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🍲)医保(🏐)支付范围的可行(➗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🤪)保创新药(🌯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㊗)程(⬆)度高(🎾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👻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👟)布(⛵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⤴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🦓)录是健全(🧑)多(🎁)层次用药保障(🥗)体(🌾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🏃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🐢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🚚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🔱)者(⏯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♿)布会(⏹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🚶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👙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🔜)相关负责人表示(🦓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👧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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