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🥔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🌔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🤗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🏡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📵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🏑)数据(🖌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🕐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😭)数据(🏉)产(🗒)品,支持医药(🥗)企业、(⛪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🍩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🥏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🐸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🕗),文件提出,上市(🥕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👷)创新(💪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🦔)业可围绕药(🍮)品目(🎏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🐪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🎌)发方(🤜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🌎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🍝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🐛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⛓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🚬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💐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👮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🎑)等为由影(🏹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📐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🥑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🎪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🍺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📏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📱)径。 另(📪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🅿)亮点是提出设立(🗿)“商业健康(🚫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🙈)创新程度高、(😢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🌒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🍮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🙋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🙏)保目录同时申(🎛)报、同步(🛸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🏽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👗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🐥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👔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🕜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🌤)应该也是协商价(🌾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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