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📄)保局、(👛)国家卫生健康(🚣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👀)展的若干(👕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🙀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❇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🌕)医保信息平台(🎽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🔪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🍿)品,支持医药(🃏)企业、科研院所(🌸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🈁)研发管线,提升(😈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🌳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🎳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🚝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🔃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🗣)投资(🦊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🗑)得国(🎛)家药品监(🚑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🔙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👞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🐚)品目录准入涉(🎨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🌂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🕓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🚈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⭐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🎖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💫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✝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🐩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😂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🐺)及时调整药品配(🎌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🥜)和患(🎳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🛬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🐗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🌔)情况必(📒)需(👻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😻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🚹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😴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✳)层(😍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📎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😶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🎙)时申(📺)报、同(🌠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🍘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🏦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👣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🕠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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