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🥍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🐓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♊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⛷)提到要依(🚵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⛲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🌭)等多(📯)种方式,为创(🚱)新药研发(🖊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🐼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🐫)市申请获得(🐈)国家药品监管部(👉)门受理(🔉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🐸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🏄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👞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🛠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🎖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🛡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❣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⏯)干措施》提(👓)出,鼓励医保定(🧠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🕹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⛔),根据(🔂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💨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➿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🛣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🏘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🕞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♍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👄)商有关部门研究(🏫)临时纳入医保(🈯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🔏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🚽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😷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👖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👼)医保保(✌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🐽)表示(🔥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📫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👴)黄心宇进一步(🏌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🎣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🧡)报(🈹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🚅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🐪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🕕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🍏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📠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🆔)在这里(🎅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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