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👠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🙀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🔰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🤝)一给出解决措(🏅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🚒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🚒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🥪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😪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🙌)药的耐心资本(🥋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🤖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🚃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🔄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😋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🏪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📌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🔄)中心副(⏬)主任王国(🐴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😔)疗机构。 《若(🚼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🖌)医保定点医(🚻)疗机构于药(✌)品(⬅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🐼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🈯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💒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😆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⬜)响创(🎓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🛬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🌮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⏮)保药品目(👦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🔊)事件等特殊情(🔓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💓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⬛)险创新药品(🛤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💬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🤰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📒)创新药(💮)目录是健全(🏖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🍿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🎑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⛔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💨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👪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😼)药品(🕯)目(🙈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🏃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❔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🍎)的(😋)边界(🏵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😙)格(🥎)应该也是(📕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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