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⛅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🐱)发展(🚽)困境——“研发(🎒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⏫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😨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🍝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🐙)适配创新(🕐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🤜)医(🧗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🛁)在资金方(🦈)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🐰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🔒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📏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🥡)本。 另外,文(🌝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🔳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👹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🚞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🌋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🐑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🦂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🆙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🏚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🖥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🔓)配备或设立临时(🍕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😓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🧖)创新药目录(🛎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🚧)名药(📇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🛳)期调整(🦁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📐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🎚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🤡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🙊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📪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🅱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🛠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🐕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🛰)药目录(🚎)是健全多(🏮)层次用药保障(🥪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📊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🛴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🚁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🐜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💭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♐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🎤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😽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🦓)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🌡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🍗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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