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📢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🖋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🚓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🍲)据用(🈵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🎇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🤵)求等数据归集(🉑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🎨)据产品(💵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❓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⭕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📟)长期投(👵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👟)部门受理(📁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🤳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😗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🏅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🚕)到(🔴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🌇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🥫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😡)了医保目(🦑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👮)在政策(📥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😩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🛰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🏸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👦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🍷)的(㊗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📝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🚑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🎅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👏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🙁)等特殊情况必需(⤴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♍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🔗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🛴)称商保创(👨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🚢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🎫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😶)值创新药提供(🌔)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💿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🏯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😒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🐆)药品目录、商保(🗃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🏐)目(🎀)录(⚫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📏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😨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🥏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⏺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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