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🍑)的(📞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🕥)一一(📗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🥛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🎬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😄)据归集(🛹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🙉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📌)发管(🏑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🍘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🥤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🤽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🤺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😒)罕见病等重(🧜)点领域(🍯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👢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💇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👙)策解读发布(📹)会上强调,首(🥇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🍔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🔖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🕗)后3个月内召(🌄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🏹)权益(🏅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😅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🛤)谈判药品和商保(🔰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🔊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🌔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😹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⏹)。 (🌅) 另外,此次(🚳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🔅)益显著(🍩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🚻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🍵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💳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📀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⛸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🚄)保障边界,为(🌆)超出基本医保承(🔞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😒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🤡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🔍)与医保目(💗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👽)序(🤧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🎯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🕘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👽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🏿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✔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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