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👩)持创新(🍚)药高质量发展(🤦)的若干(🦃)措施》(以(🙂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💚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🧟)发(🏺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🍁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🔊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🐁)、科研院所、(🔦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🕟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🐜),文件提出,鼓励(🔪)商(🤾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👴)励商(⛱)业健康保险(📒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🕸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🐾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🤛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🛃)可围绕药(📱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🧘)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📚)焦重大传染病、(🔦)高发重大(🚩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📌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🚔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🦍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🙈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🙅)干措施(💸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🔼)疗需求和(🍖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🤭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🌖)目录数量、(🍎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🐈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🔏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🍞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🐞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🌼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⤵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🐬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🥣)可行路径(🏸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🎇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💯)度高、(🚠)临床价值大、(🤮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🎇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🏟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🍜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🏪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🎼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🛵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🖱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🎢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