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🚚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🦔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➕)意到,对于业界(💎)关心的创新(🎄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🍩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🍜)都一一给出(💰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🏵),做好(🏙)疾病(🏦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👰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💵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🥈)业健康保险扩大(🔚)创新药投(💦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🔔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🚂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📢)政策指导。医(🚟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😠)、支付范围等(⏭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♍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🍯)科技重大(🛐)专项,聚焦重(❌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🧡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🖱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🙋)保定点医疗(🥎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🚣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🎦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🥇)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🦉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📩)占比(🔩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🤘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⬇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🛠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➡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🛸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📲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💯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🔞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🔔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🚵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🌴)心宇表示(Ⓜ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🥀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📭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👧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🚣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👠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🕞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🎃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🌮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🌍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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