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☕)施(🖱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🤕)布。中(🍀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🏭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🛩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📊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🌃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📊)发管线,提(👞)升创(🦂)新效(🔠)率(📻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🈳)商业健康(🏑)保险公司通过(🈂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🔁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🛳)药的耐心资(🗑)本。 另(🎹)外,文件(🖍)提出(🕕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🥄)入(🐖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🥪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👸)域,推动药(🖇)物(🐨)研(🏃)发(🕙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🥂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🦇)保中心(🖇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🚑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🎊)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🥂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🍨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⛱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📀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📮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👱)基本”的基础(👬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⬜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👕)径。 (⛑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🎢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👆)患者(🥛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👗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🚮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🚇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🏠)供新支付渠道(🏿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🐲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⛎)荐,而且价格应(🎡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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