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😣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🐦) (🍅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😿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🧔)等数(💌)据归集和(👸)分析,开(🥉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🌎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🚁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🏦)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🐴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🎃)期(🖌)投资(🔻),培育支持创新(🔜)药的(📪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🎅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🙍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⛺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➗)、罕(🛄)见病等重(🍞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🍨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🌇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🌧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🔆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❣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🥂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📀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🐾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🥛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👼)目录”(以下称(🕠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🙎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🔱)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🖇),国家医(📋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🚍)多层(🌛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🤮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😘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🧥)支付渠道。” (🤗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🚡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😦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👑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🍔)药目录或同时申(📗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🚡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🦔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🦒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💅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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