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😚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📬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🎎)创(📍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🖱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❎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🌴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🤠)医疗机构等合理(👖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🤬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⏪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🌻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🏩)件(😜)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🛬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🖇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💷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🈶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🤸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📨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🏿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🏆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📙)据(🈲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🌽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💂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🍹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🦃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🗽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✴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🎯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😟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📢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🚎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🎃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🐍)目录)。重点纳(💖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📏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🌜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🔨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🧢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🤱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🍔)步(😙)调整(🔀),程序基本一致(🎨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🍇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🥨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🤨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🥔)制”。国家医(♏)保局相关负责人(🚮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🤑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🤗)的边界在这(🥨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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