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📪)委印发的(🚩)《支持创新(💮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🔓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💄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🍪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💃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😯)企业、科研院所(🛴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🤶)向、布局研(📤)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👐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📏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💫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🚽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🚢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🌽)医(🥀)保部门给(🎨)予点(🥄)对点政策指(💉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📎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😀) 在统筹推(👺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🎟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📻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📥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🥁)务(🐂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😇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🖨)于(❤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🚅)后3个月内召(👘)开药事会,根(💛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♎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💦)合理用药权益(🕊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🌍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♎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📨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🤡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🔌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🍞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🛠)将明确(🥗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🎸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🥖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🛃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🚰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🥌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🕸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🤔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🕕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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