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🦏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📰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⭐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📵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✳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🌾)提到要(💨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♏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🥘),支(👵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🐾)、医疗(👇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🐤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👅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❣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🧛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🈁)发国家科(🚕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👀)关任务落地(👤)实施(🐡)并完(👘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🤘)保目录(🔣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🉑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🐩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💫)解读发布会上(📭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👃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🔰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🕶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⬜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😆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❤)制(即同一(😏)通用(🕵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😸)情况必(📭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🏯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🔸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🏖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🎸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🚅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✔)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🌮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🥜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🐂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🐰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🏩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🐠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🔈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🐛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🅱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🛷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🍀)该也是协(😇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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