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🔹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🚦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💐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💏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✡)、(👡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🥂)研发方向、布局(🛣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🙄)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🆖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⏺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🤢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😷)的长期投资,培(😟)育支持创(⏯)新药的耐心资(🛺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🏍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🐎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🚱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🏟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⛩)展交(🤦)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📟)创新药研发方面(🖇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📰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🐫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🖼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🕷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😴)心副主任王(🌦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😰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🥒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🌴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🥣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🙏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🛁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🔂)内药(💖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📪)药品只(🎂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🏃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📄),可商有关(🏒)部门(♏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🗻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🔉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♋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✋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🍶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🚜)务(🔌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🈴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🔤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😩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🙇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😘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🔬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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