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🍥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🤭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🚪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💚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🧘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🚧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🎙)种方式,为(🎋)创(🔘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🐚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🏓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😑)发国家科技(🎿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👞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🎅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📽)入医疗机构。 (🚹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🛡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⚓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🏵)等为由影响创(🐏)新药配(🌇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💂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🕋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😦)生(🐄)事件等(🏑)特(🐻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🚇)关部门研究临时(🔘)纳入医保支付范(🐵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⤵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🛥)创(🦎)新药目(🏠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🥏)患者获益显著且(🗞)超出基本医保保(🆎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🚋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🌯),“商保创新药(📻)目录(🐽)是健(🔔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❌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🔲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🚊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👺) 黄心宇进(🧐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🐙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💡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🦎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📘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💘)保创(🔎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✂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👾)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🔌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🌪)的是(📭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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