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🍛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😚)发展(🍓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🔜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⬆)健康注意(🐑)到(🙅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🐳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👌)到要(🚑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📔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😂)机构(🔈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🥍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🕘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🙍),为创新药研(🐝)发提供稳定的(🗯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🚾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🌍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🎻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🥈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🗄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👝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🗒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🌝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😪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🖕)调整(🚩)药品配备(🤺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🔱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🍣)目录数量、(🕡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📌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🐚)商(🚁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🏴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🏤)措施》提出,定(⏰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😻)将(💘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🙋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🌖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⭕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🐶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🦖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🔽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🚶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🎠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🥍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👬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📓)申报(🔄)两(🚎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🌴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🏷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🤰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🚫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🤝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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