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🍻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🤑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🧠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🐜)企发展(🙋)困境(🧖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🚆)保数(📮)据用于创新(🐄)药研发(🧘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🍀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🐉)需求的数据(⛅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😀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🍬)新(🛠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🚧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⏯)药投(🔺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🐀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🍐)药,企业可同(🤩)步申(👏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🤣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🙋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⬜)慢性病、儿(🚵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📉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💹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🍶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🚝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🦅)在政策解(💥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🐟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⚡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🐛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🍓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🏨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🕔)新(😓)药目录内药品(🏃)可不受“一品(📊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📼)个规格的限制)。 (〽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🐩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👵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🗾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💶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🖕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🍇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💌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🐿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🗝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🏕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🎑) 中新健康(🔐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💉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🎥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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