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🏸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😍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😫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🦊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😂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🖲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😍)构(🌪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🛣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👈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🤰)康保险公司通过(🦕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⛺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🛂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🍌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🚘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💩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😧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🚓)焦重大(🌋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🐌)用药、罕(😄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👞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🛠)医保局医保中心(🚛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🆒)是推(📙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📑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🤕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🎤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🖼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🥎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🕸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🏙)程序将符(🈳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🏩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🅱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🕍)设立(🎩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🍽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🕔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🏔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🥄)司长(🕗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🅱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🎼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🌆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🥤)药(🔊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🦓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♎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😷)还在发布会现场(🎈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🙃)荐进入商(🌒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❤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🐓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✋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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