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✅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🏢)关心的创新药(♏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📋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🙇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🍀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🚬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🌮)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🆎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🦆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🦍)新药投资(🎈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🏚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🚴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🏛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🆙),聚(🐟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🚍)善多部门联动(🖖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🌟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🍪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🏤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👁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😹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🚣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⏰)构用药目录(🔜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✝)格的(👪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🥂),定期(🈚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👹)程序将符(👎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♉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🤱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🤺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😸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📋)康保险创(🍧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🧙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🧜)。 在(🙄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🍙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💱)医(🍣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🕹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🍀)表示,“国家(💜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🚎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🐲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✡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🌓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😅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🤺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🆔),市场的边界在这(⛴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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