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🔛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😒)注意(🤺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👜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🤡)难(👹)”“支付难(🛴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🍤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🎰)依托全国统(😧)一的医保信息(🏛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🛥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😝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🖱)持创新药的(⛏)耐心(🐈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🧡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🐪)步申请(👀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🎙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😚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😠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👊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🎋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⚓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📇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🥁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👋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🎳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⚡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💚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👆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🗓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🍚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😳)条件(😽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📈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🖊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🛂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♍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🌌)黄(🐇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🚁)系的第(🔒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🍻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🧦)录(🍄)与医保目录同(🐟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💜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🍯)中新健康记者(🏽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🏐)中的药品是(🔪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🌨)”。国家医保(♟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👁)的(🧢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🌾)为(🐎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🔲)以用的(✔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😭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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