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🚭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👞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🎫)》)对外发(🕴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🍐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🏥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😅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📽)析(🤝),开发(👍)适(😣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🌄)向、布(💞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🈶)效率。 在(💟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🏔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🖲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🌸)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🏍)国(🚚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🏌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🏎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🍔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😾)落地实(🛬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🎏)制。 此(🛄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🏻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👣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🔁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😬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🚦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🚗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🕜)。医保目(🔉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🛏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🚃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🍄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❄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🌉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🗳)是提出设(🌍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🕜)超出基(✊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🧑)现场,国(👁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🥁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🐮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🤝)一步。该目录(🎃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🚲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⤵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🙀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🚡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📁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🍃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📘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😚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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