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🕦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🚱)质量发(🏿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🕥)难(🏞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🎹)施》首条便(🏇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🈁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🔺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🦅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🕕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💈)品监管部门受理(🐁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🏜)创(🐮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💝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👻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👢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🎳)心副(💙)主任王国(🍟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🥡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👀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🌗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🎃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🔬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🤩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✈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🐔)同一通用(🏥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🈶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👇)新药纳入医保(📎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❗)门研究(🤕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😚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🏜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🕯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💤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🏔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🔚)表示(🚦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🖇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🍰)者。” 中新(😸)健康记者还在(🥚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🍐)药目录中的药品(✊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🧣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🕉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👀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🐱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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